《中国船舶报》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主管、中国船舶报社主办的全国性船舶行业唯一主流报纸,兼具行业报与央企机关报双重属性,权威覆盖船舶与海洋工程全产业链。报纸创刊于1990年9月10日,对开八版,周二刊,国内外公开发行,国内统一刊号CN11-0006,邮发代号1-145.
作为我国船舶工业的核心舆论阵地,《中国船舶报》秉持“一报在手,行业在握”理念,深度服务造船、修船、海工、航运、港口、船检、海军及科研院所等领域,读者覆盖行业决策层、管理层与一线从业者。报纸聚焦国家船舶工业政策、产业动态、技术创新、市场趋势与企业实践,全方位记录中国船舶工业从追赶、并跑到引领的跨越式发展,见证我国成为全球第一造船大国的关键历程。
报社构建“一报一刊一网多平台”全媒体格局:主办《船舶经济贸易》杂志、中国船舶新闻网,运营微信、微博、抖音、视频号等13个新媒体账号,形成权威纸媒与新锐新媒体融合传播体系。2020年与中船重工传媒公司重组后,传播力与影响力持续提升,2019年获中国产经媒体“新媒体影响力指数”进步奖。创刊三十余年来,《中国船舶报》始终立足产业前沿,坚守专业品格,既是行业政策的权威解读者、产业发展的忠实记录者,也是推动船舶工业高质量发展、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舆论推动者。
综合新闻、国际连线、立经上下游、生产经营、立经专刊、经行业风、立经数据、全国两会、立用天地、立经智能制造、经资本市场等
1.严格核对人名、地名、单位名、职务名、职称名,避免同音不同字、异体字、简称不规范;职务排序必须按官方惯例,不得随意调整。
2.涉及科研成果、学术观点、专业术语,必须核实专业准确性,不得外行表述、概念混淆、术语错误;引用专家观点必须注明身份、单位、出处。
3.对重复报道、系列报道、后续报道,必须核对前期报道内容,确保前后一致、口径统一,不得出现事实矛盾、数据打架、说法不一。
4.严禁有偿新闻、有偿不闻、新闻敲诈,不得接受采访对象财物、宴请、好处而歪曲事实、隐瞒问题、夸大成绩,保持新闻独立与客观公正。
5.建立事实差错追责机制,对因审核不严导致事实错误、数据失实、内容失实的,严肃追究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人员责任,纳入绩效考核。
6.严格执行中央及上级党委政策口径,对涉及改革、发展、稳定、民生、民族、宗教、涉台、涉港、涉疆、涉藏、外交、国防等敏感议题,必须与权威口径完全一致。
7.涉及台湾问题,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,表述为 “中国台湾地区”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”,不得出现 “中华民国”“台独”“两个中国”“一中一台” 等错误表述。
8.涉及香港、澳门,必须表述为 “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”“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”,不得简称 “港独”“澳独” 相关错误,不得美化反中乱港乱澳分子。
9.涉及新疆、西藏,必须坚持民族团结、宗教和谐、依法治疆、依法治藏,不得使用 “东突厥斯坦”“藏独” 等分裂词汇,不得渲染民族矛盾、宗教极端。
10.涉及民族问题,必须准确使用民族名称,尊重民族风俗习惯、宗教信仰、文化传统,不得出现民族歧视、民族偏见、民族刻板印象,不得挑起民族隔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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